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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喜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
2011-12-22 来源:昆明一中 浏览:3708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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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,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2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。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,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,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,会上,中央文明委授予27个城市(区)全国文明城市(区)称号、899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、1794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,同时继续保留23个城市(区)的全国文明城市(区)荣誉称号。昆明市第一中学喜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(昆明市教育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)。

    作为一所百年历史名校,多年来,学校一贯重视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2002年被评为省级“文明学校”和省级“文明单位”。连续8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。2004年,学校在全体师生员工中提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,拟订了《昆一中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实施意见》,并一直向这个目标努力。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,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科学发展观,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“八个为荣、八个为耻”的社会主义荣辱观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面向全体学生,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,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,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,大力提升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。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,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、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;以“争创文明班级,文明处室、文明校园,构建和谐校园”“争做文明学生”为主线,切实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努力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,努力把学校办成传播先进文化、促进精神文明的阵地,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。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到了: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务实、以身作则,坚强有力;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,办学水平在全省同行领先,学校信誉高,社会反映好;创建活动扎实有效,成绩突出;环境面貌整洁优美。学校规划建设科学合理;综合治安秩序状况良好。学校各方面工作均起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。

    近年来,学校先后被评为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”“全国依法治校先进单位”“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学校”“全国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”“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”“全国首届学校文化建设金奖”“全国校园文化艺术建设先进学校”“全国创建绿色学校先进单位”“全国中小学科研兴校示范基地” “中西部中小学网络示范学校”“省级文明单位”“省级文明学校”“云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示范基地”“云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”,昆明市先进党组织等。

    在昆明市委、市政府公布的昆明市万人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中,我校在抽检的10所学校中:2007年总评分88.27分,2008年88.67分,2009年91.71分,2010年92.78分,连续四年名列学校口总评分第一。 

    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,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,办人民满意的学校,是我们的责任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,学校将恪尽职守,团结协作,开拓进取,以此为契机,为保持和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进行不懈努力工作,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文明层次和师生的文明素养,再出新成绩,再创新辉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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